【衛生政策】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確定省級心血管病和腦血管病防治技術牽頭單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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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確定省級心血管病和腦血管病防治技術牽頭單位的通知
國衛辦醫急函〔2024〕1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意見》《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年)》和《健康中國行動—心腦血管疾病防治行動實施方案(2023—2030年)》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心腦血管疾病防治體系和工作機制,扎實推進心腦血管疾病防治工作,我們根據工作需要,確定由國家心血管病中心、國家神經疾病醫學中心(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分別牽頭負責全國心血管病和腦血管病防治技術指導工作,并請各省(區、市)明確本省份心腦血管疾病防治技術牽頭單位。根據各省份推薦意見,現確定相關醫院為省級心腦血管疾病防治技術牽頭單位(名單見附件)。
??省級心腦血管疾病防治技術牽頭單位在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導下,或受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委托,牽頭開展本省(區、市)心腦血管疾病防治相關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一、會同有關醫療衛生機構,落實本省(區、市)心腦血管疾病防治相關工作任務。
??二、開展心腦血管疾病早期篩查和早診早治,強化心腦血管疾病同防同治,推動本省(區、市)心腦血管疾病防治關口前移。
??三、開展心腦血管疾病防治專業技術培訓,推廣適宜防治技術,促進本省(區、市)心腦血管疾病防治能力不斷提升。
??四、會同有關醫療衛生機構,加強本省(區、市)心腦血管疾病綜合監測,為本省份心腦血管疾病防治工作評估提供技術支撐。
??五、充分發揮專業部門技術優勢,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提升公眾心腦血管疾病主動防控意識和相關防控技能。
??六、協助當地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做好本省(區、市)心腦血管疾病防治其他相關工作。
??請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切實加強指導和協調,積極創造有利工作條件,完善醫防協同工作機制,認真組織做好心腦血管疾病防治各項工作。各省級心腦血管疾病防治技術牽頭單位要充分發揮牽頭和引領作用,按照國家和本省(區、市)心腦血管疾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強化技術支撐,密切同國家級技術牽頭單位和省內相關醫療衛生機構的溝通,推動相關工作有效落實。
??附件:1.省級心血管病防治技術牽頭單位名單;2.省級腦血管病防治技術牽頭單位名單(點擊查看原文)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4年4月10日